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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来源:浏览次数:

校教字[2018]16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提交结题申请

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20日前登录“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在“大创项目管理”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1),并补齐立项申报书遗漏信息、学期检查材料等;在“课外培养计划”提交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及佐证材料


提交PSD格式的展板文件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至学院教学办,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liudongyu@jlu.edu.cn

2.学院结题验收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负责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学院“工作组”组织专家审查《立项申请书》、《学期检查表》、《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等成果的原件或证明等材料;组织结题汇报答辩会(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学院“工作组”根据项目成果材料与汇报答辩情况,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2)学院“工作组”对现有校级项目进行评审分级。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 的比例为11

3)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按20%的比例推荐候选项目,校级项目按10%的比例推荐候选项目。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1)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2)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510日前各学院“工作组”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推荐优秀候选项目材料,地点为鼎新楼A334室。

四、其他

鼓励国家级项目向校内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投稿,网址:http://202.198.17.49/Jwk_dxscxcyjy/CN/volumn/home.shtml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 PSD格式的展板文件样式

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