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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来源:浏览次数:

校教字[2018]15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以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8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实施范围

㈠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实验创新项目。包括机器人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的训练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创业训练项目等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㈡实施范围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在籍二年级本专科生。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应了解创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2.申请人必须以团队(3-5人)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必须完成在研项目,方可申报。

4.鼓励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带一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

5.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6.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时间可适当延长至毕业以后。

7.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每个项目配指导教师1名,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机器人创新训练项目另行通知。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双导师(一名专业技术指导教师,一名企业运营指导教师,学校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运营指导教师)。

8.被评为国家级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时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文章(校内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http://202.198.17.49/Jwk_dxscxcyjy/CN/volumn/home.shtml也可)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10日,申请人进行项目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电子版提交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大创项目管理模块中,流程参见大创项目管理模块流程(附件4)。学校将于3月末对大创项目管理模块使用进行培训。

2518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有序推荐。学院大创管理员将学院评审信息填报系统。

35月下旬,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附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大创项目管理模块流程


教务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