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实验室钥匙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并集中存放、统一由中心负责人管理。
二、中心各实验室可根据自身功能和性质,由实验室负责人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卫生工作(参考附录1)。
三、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严禁在实验室堆放个人物品及其它杂物。
四、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区。
四、大型、贵重的仪器应由中心实验员专人保管,不准擅自操作,不能随便拆卸,以免影响精密度或损坏。
五、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各实验室采用每月互检、每周自检及常规日检相结合的方式来排除安全隐患。
六、对存放挥发性危化品的实验室应按要求安装通风设施,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的物品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存放和使用,按要求处理其废弃物。
七、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八、中心各实验室可根据自身功能和性质,在实验课结束后对实验室的安全及卫生进行常规日检,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参考附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