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23级地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学院遵循学生志愿,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方向)限定的人数,确定了学生分流专业(方向),现将结果公示,公示期为4月25日-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教学办公室(鸽子楼111-2室)反映。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88502568
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4月25日
上一篇:关于公示地球科学学院学院2024年春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地球科学学院地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