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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实践技能训练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1 点击量:

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实践技能训练管理规定

一、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学院以开放实验室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类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开展本科生课外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制定本规定。

二、 本科生实践技能培训工作由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和实施,教学办公室负责学分登记。

三、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本科学生。

四、 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具体实验项目要求,实践技能训练以学期滚动训练的方式进行。

学期滚动训练适用于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2-4年级学生,每学期滚动开出,训练项目每学期机动调整,项目总表见附件。

实验中心根据开放实验室的设备、场地和师资条件,设计并提出实践技能训练项目及训练大纲,报学院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五、 申请审批及训练的程序

1学生根据公示的实训项目内容进行自主选择(每次同时选择不得超过2项),确认选择后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实验中心根据学生选项情况,安排实训计划。实验教师根据任务书按照训练大纲要求实施训练过程并进行考核。

3学生获得批准后,按照实验中心的统筹安排,到开放实验室实验教师处报到,参加实训和考核。

每学期实训结束后,实验中心将教师签发的合格证书存根送到教务办登记学分。

六、 考核要求

由于课时较短,无故缺课者不予考核。

实验教师按照训练大纲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以独立完成操作,提交合格实验数据、样品,提交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实验中心及教学办公室对经过技能培训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教学质量。

七、 其他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课余时间及实验要求合理选择实训项目和实验时间。

为协调上课时间,方便实训管理,按班级组织填写申请的项目和时间。

实验申请表包括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各一份,格式见附件。

八、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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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