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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5来源:浏览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进入中期,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继续保持教学工作平稳运行,学校将于第十教学周(10月26日至3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校区为单位,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抽查为辅。

按照学校要求,校级督学员、教务处处长、各校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医学部部长、各校区教务管理人员、教务处各科室人员组成学校检查组。

各教学单位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院级督学员及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人员组成学院检查组,对本学院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学生成绩考核给定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为常规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师与学生出勤情况的检查,毕业年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的核查等,重点检查教师执行教学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允许由他人代课及是否存在研究生代课现象。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及调、停课制度,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擅自进行调、停课。

(一)学校检查组检查内容为:

校级督学员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和课堂教学情况,进行随机听课并抽查听课课堂教师上课到课情况及学生出勤情况。

各校区综合办、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各教室课堂组织情况及教学设施情况。

(二)学院检查小组自查内容为:

1.检查教师到课及课堂授课情况(课程内容、师生互动、授课技巧等),学生课堂纪律、出勤和迟到等情况。特别要加强公共课、全校公选课、体育课及实验课等课程课堂情况的检查。

2.各学院对本学院毕业年级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各类情况进行处理。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校区教务办要做好本校区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安排、人员配备等工作,确保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请各教学单位加强毕业年级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并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指导和督促学生参加开课学期的期末考试(重考),保证学生及时获得重修课程学分。

(三)各校区教务办需在11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并向全校通报。E-mail:wangyf@jlu.edu.cn,电话85166415。

新学期已经过半,为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继续平稳有序运行,希望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通过教学检查强化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日常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