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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1来源:浏览次数: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962月,先后建立和发展了地球化学的多个分支学科及其理论体系,为地球化学学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国内外地学界占有重要地位,该所围绕国家战略要求,瞄准学科国际前沿,主要开展资源、环境地球化学的基础研究,努力把研究所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的研究机构。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在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设立“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度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每年向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提供五万元作为奖励基金。

二、评选对象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本科生,每年评定一次。

三、评选标准

申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球科学人才奖学金”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从事学生干部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奉献精神或在发明创造,科教实践,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评定等级和金额

1、推荐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颁发一等奖学金3000元;

2、考取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颁发二等奖学金1500元;

3、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名单后,剩余资助款,面向全院学生,根据申请者当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颁发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数待定。

五、实施方法

每年由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由学院组织评选并颁发奖学金。

六、以上获奖者本年度不可申报学院其他社会奖学金。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所有,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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