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吉林大学关于修订(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发〔2021〕22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
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研究生教育主线,建立突出吉林大学学科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培育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研究方向、学制及最长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文献综述、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及学历授予标准等进行完善。
经学院各系、教研室前期进行充分调研,学院范围内广泛意见征求,同行专家论证后,经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地质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地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经研究生院核准,自2021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现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培养方案公布如下: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