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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8来源:浏览次数:次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且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2.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论文成果以被检索或正式出版时间为准。

3.本次评定的申请人须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含:2024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9月15日-9月24日)

研究生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https://jlupy.jlu.edu.cn/)进行申报,并由导师对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导师应于9月24日前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

三、学院评定阶段(9月25日-10月20日)

学院根据申请人的成果信息,组织评定。

四、奖励分配

一等奖   4人

二等奖   10人

三等奖   26人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502617


地球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