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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07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含安全保密)隐患,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校各二级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具体安排见《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间表》(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25224--2025328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二级单位自查及分级分类梳理:2025224--39日;

    (二)学校检查:2025310--314日;

    (三)二级单位整改:2025315--323日;

    (四)学校复查:2025324--328日。

    三、工作流程

    学校检查组不听汇报,直接进入实验室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使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拍照、上传、登记,并告知受检单位,要求整改。在学校复查阶段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向所属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持续追踪落实整改。

    四、检查内容

    1.《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校发〔2024339号)》(附件2)落实情况。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3)落实情况。

    3.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

    4.以往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要严格《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校发〔2024339号)》相关要求及评价标准,仔细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情况及分级分类认定结果是否有误,需要修改的实验室应在自查期间及时登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系统(http://10.100.68.18/#/)重新认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及类别。

    3.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开展自查,做到自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把自查工作落到深处、落到细处、落到实处,彻底消除各类实验室隐患。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六、注意事项

    1.要做好新学期开课前的实验室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整洁,水、电、气、通风等设施正常运行。要检查实验室应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仪器设备开启使用前要做好相关检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要重点加强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管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处置。

    3.要做好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实验室和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对于存在重要危险源的课程及教学培养环节,必须设计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

    4.要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现象;是否存在室内易燃废弃物垃圾未及时清理。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间表

    2.《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校发〔2024339号)》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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